本会监察机构
 感 言
 本会监察机构的创设,更是合乎民主制度的法规,起先名为代议员会,是由本会第六次临时全体代表大会中产生的,它的权限与全大代表是一样的,由各支部大会的时候,选出一人来为代议员。
   因为全大的人多费重,不能每年召集可是有许多重大的事工,又不能必等待三年一次的大会再决定,所以为"俭省全大的麻烦,为监察总部的行政,为减轻总部处务的责任"计,才有监察机构的设立。
   或有人说:教会属灵的机关,为什么还要设立监察的机构呢?其实这是父神的旨意,在旧约时代神设立先知以监察君王的行动,在新约教会时代圣灵设立监督,主差派门徒出去都是两个两个的,也有互相监视的意思,因为圣灵监察人的灵,真道是监察人思维的魂,人是监察人的体一个人或是一个团体,非有了这三样的监察能力是不可能监察周到的,就象世界国家,虽有主义的领导其意志,有人监察其事务,因为没有圣灵在个人内心的直接监察,所以监不胜监,察不胜察,司法卖法,到处贪污,虽设立了监察的监察究属无效,那么本会呢?虽然有了灵与道的监察,仍恐智愚,贤与不肖的分子中有被撒但任意掠去的,当事人知道一件事不但合乎神旨,因为有人监察的原因,就作的更要合乎人们善美制度的必要。
   这个代议员会,共开过八次,第九次就叫做总会理监事联席会了。都有不可磨灭的成就,这在我们眼中看的固然是已算迟钝了,但据历史去看,就知道比任何一会的成就都快的很多。
  自本会在渝社会部立案以后,他把我们的代议员改成监事了,这本是一切法团的一贯组织,他的任务也是和代议员一样的,不过仔细的顾名思义的考究一下,都没有监督二字来的妥帖切实!代议员在代议员会上才能发挥他的职权,监事只能监察事务不能监察更广泛的灵道,所以在第十一届全大,有设立监督的决议,以其内部组织,渐渐脱去属世的名目与狭义的职权,使他们发挥随时应于监察或督导的事功,更迅速的完成本会使命,这并不是设立了什么超人的阶级制度,乃是更能执行圣命,并且监督的任免权仍操之与会众,他们忠心又有见识,就叫他们继任,他们邪僻自私就叫他们下去,另换贤能,圣灵在本会作王,必作监督 的监督,他必自己保守那些尽忠的圣徒,也必亲自败坏那些不领受真理的人,给他们生发错误的心,说不合真理的话,将来的监督会必再代替监事会,成为更健全的机构。
   兹将历届代议员会及理监事会的概况分记于次:
 
     >>>  壹 本会第一次代议员会